特彙整扣繳申報常見疏失或錯誤態樣供扣繳單位參考。
一、所得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所得金額填寫錯誤。
二、新設立小規模營業人給付租金、薪資或其他所得時,疏忽未依規定扣取稅款繳庫或申報扣(免)繳憑單。
三、承租共有物給付租金時,未按共有人之持分比例,計算租賃所得,分別開立扣(免)繳憑單。
四、租賃物(如房屋或土地)原所有權人已因贈與或繼承等原因,變更為其他人,但仍誤以原所有權人為租賃之所得人(如原房東已去世,仍以原房東為所得人)。
五、營利事業捐贈慈善機關團體,漏未開立免扣繳憑單。
六、聘僱臨時工漏未申報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
七、所得人為居住者,年終尾牙抽獎價額(屬機會中獎所得)應扣繳稅款超過2,000元,漏未扣取稅款;所得人為非居住者,漏未按給付全額扣取20%稅款。
八、給付非居住者各項所得誤按居住者扣繳方式辦理扣繳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