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公司簡介
關於我們
服務簡介
最新消息
課程資訊
檔案下載
相關連結
HOME
最新消息
全部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房地合一稅2.0修正重點
公司、行號出售房地,房地合一稅2.0申報課稅大不同
房東收取租金及押租金,應依法列報租賃所得,以免受罰
個人取得房屋土地應保留相關成本及費用合法憑證,並於出售時據實計算申報所得,以免因短報而被處罰
營業人出租房屋,因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而收取之違約金應併入租金收入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營利事業轉讓未發行股票之被投資公司股份,應計入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營利事業處分國外基金利得,無所得稅法第4條之1停止課徵所得稅之適用
買賣業營業人於交貨前收取部分貨款,應先行開立統一發票
公司與地主合建分售廣告費應按售價比例分攤後列報
房屋無償供他人設籍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稽徵機關即得依所得稅法規定核算租賃收入
««
«
…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撥打電話
為提供您最佳個人化且即時的服務,本網站透過使用"Cookies"記錄與存取您的瀏覽使用訊息。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
Learn more
接受並關閉